电性能防护鞋是个体防护装备中用于保护足部的防护鞋,包括防静电鞋、导电鞋和电绝缘鞋,可预防静电伤害和触电伤害。
静电对人体的危害
静电对人体的伤害有: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情绪,从而引发事故,也可因静电电击造成皮肤烧伤和皮炎。而静电的主要危害是,工业上发生易燃易爆事故,从而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并造成生产设施的重大损失。
触电伤害是常见的工伤事故,可分为接触电伤害和非接触电伤害。前者主要是电流伤害,它可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如心脏、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轻者有针刺感、打击感,出现颤抖、痉挛、血压升高、心率不齐直至昏迷;重者可发生心室颤动、心跳停止、呼吸停止以至死亡。后者主要是电弧伤害,表现为电烙印、电烧伤、皮肤碳化,严重者可深及肌肉、骨骼和内部器官。
研究人的触电生理表明,人的感知电流,成年男性平均为1.1mA,成年女性平均为0.7mA;摆脱电流,成年男性平均为16mA,成年女性平均为 10.5mA。当触电电流大于摆脱电流时,触电者不能主动摆脱电源,如无外力帮助,就会延长触电时间,发生死亡危险。手、足是电流通过人体最易发生伤害的部位。
电性能防护鞋的分类
防静电鞋和导电鞋可按材质分为皮鞋和布面胶底鞋,皮鞋按制作工艺可分为胶粘类、注射类和模压类。电绝缘鞋可按材质分为皮鞋、布面胶鞋、胶面胶鞋和塑料鞋。皮鞋按制作工艺可分为胶粘类、模压类、注射类和线缝类。防静电鞋是既能消除人体静电积聚,又能防止250V以下电源电击的防护鞋。导电鞋是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可在短时间内消除人体静电积聚,只能用于没有电击危险场所的防护鞋。电绝缘鞋是能使人的脚与带电物体绝缘,预防触电伤害的防护鞋。
电性能防护鞋的技术要求
防静电鞋和导电鞋按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规定,电阻值范围分别为100k~1000M 和不大于100k。其中,皮鞋应符合GB1002-1005规定;布面胶底鞋应符合HG/T2495 规定。防静电鞋和导电鞋的主要技术性能除电气性能外,还有外底磨耗量、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外底耐折、外底耐磨、成鞋剥离强度等标准。
电绝缘鞋应符合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的电性能为:当泄露电流为0.3mA/kV时,应满足表1的要求。
电绝缘胶靴和电绝缘聚合材料靴的电性能为:当泄露电流为0.4mA/kV时,应满足表2的要求。
电绝缘鞋的主要技术性能除电气性能外,还有鞋帮与围条粘附强度、鞋帮拉伸特性、鞋帮与织物粘附强度、外底耐折、外底耐磨、成鞋剥离强度、渗水性等。
电性能防护鞋的选择
电性能防护鞋的配备应按照国家标准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经贸委于 2000年3月6日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或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还可根据防护伤害的类别和工作环境进行选用,如工作环境中危险因素主要是静电伤害,且工作地面为导电地面的,可考虑选用导电鞋;而可能同时有低压(250V以下)电击危害的工作场所,且工作地面为防静电地面的,可考虑选用防静电鞋。防静电鞋和导电鞋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医药和电子等行业。如果工作环境中主要危险因素是触电伤害,带电作业时就应选用电绝缘鞋。
另外,使用者可以根据工作环境,选用不同材质的电性能防护鞋。如大多数电子行业和医药行业,环境较整洁,工作强度相对较低(走动较少),可选用布面胶底防静电鞋或导电鞋,轻便舒适、透气性较好。而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加油(气)站,工作环境较复杂,工作强度相对较高(走动较多),可选用防静电皮鞋或导电皮鞋,比较耐脏耐穿。同样,在工频电压1kV以下的带电作业场所,且环境较干燥,可选用耐电压15kV以下的电绝缘皮鞋或电绝缘布面胶鞋。在工频电压1kV 以上的作业场所,或环境较潮湿,可选用耐电压15kV以上的电绝缘胶靴或电绝缘塑料靴。在使用时,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和 DL409)的规定。
皮鞋类电性能防护鞋还可根据使用者的喜好,选用不同制作工艺和外观质量的产品。目前,比较多见的是胶粘和注射类皮鞋,线缝类皮鞋多为车胎底和反毛绝缘皮鞋,模压皮鞋现在很少使用。外观质量一般比较容易判断,如帮面是否有伤残、色泽不一、并线重针、跳针、断线、针码不匀,帮底是否有开胶、脱线,鞋底和胶面是否有过硫、欠硫、喷硫等。而内在质量则需查验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最好是查验由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判断产品质量优劣的依据。
电性能防护鞋的标志
防静电鞋、导电鞋和电绝缘鞋都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生产许可证制度。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颁发的安全标志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此外,生产企业还必须在产品和包装上印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志,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以及安全标志和QS标志。
防静电鞋、导电鞋产品的外底、内底或帮面应有以下标志:鞋底“防静电”/“导电”字样;“GB4385”标准代号;检验合格印章;商标;鞋型鞋号等。产品小包装上应有标准代号、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标记、
鞋型鞋号、商标、使用须知、制造日期与生产批号。电绝缘鞋(靴)产品应有以下标志:在每双鞋的帮面或鞋底上应有标准号,电绝缘字样(或英文EH)、闪电标记和耐电压数值;制造厂名、鞋号、产品或商标名称、生产年月日及电绝缘性能出厂检验合格印章等。产品小包装上应有标准号、制造厂名称、产品名(例:6kV 牛革面绝缘皮鞋)、鞋号、商标、使用须知等。
企业在购买上述产品时,应要求经销商出示该批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标志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存档备案。
电性能防护鞋的穿用
穿用防静电鞋、导电鞋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或加垫绝缘的鞋垫。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是防静电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导电地面。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过200h应进行电阻测试1次。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与油、酸、碱或其他腐蚀性物品接触。自生产日起计算,超过18个月的产品应按标准规定检验电性能,符合规定要求方可销售和使用。
穿用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时,其工作环境应能保持鞋面干燥。穿用任何电绝缘鞋均应避免接触锐器、高温和腐蚀性物质,防止鞋受到损伤影响电性能。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用作电绝缘鞋。自生产日起计算,超过24个月的产品须逐只进行电性能预防性检验,符合规定要求方可以电绝缘鞋销售和使用。每次预防性检验结果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