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核电站的消防措施

 

1. 法国核设施情况

法国在核领域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它目前有核电站21个,共有56个核反应堆这56个核反应堆每年发电量为5700万千瓦,占全国发电量的72.6%,还有13.3%的电靠煤和石油为燃料的热电站供电,14.1%由水力发电,法国核电占全国供电总量的比例是世界最高的,核电产量仅次于美国(6.07亿度),居世界第二位。

2. 法国核电站火灾情况

据法国电力公司统计,1995—1998这四年时间,法国核电站岛区在运行或检修时共发生火灾55起。火灾原因:44%是人为造成的,多数为烟蒂所致,33.5%由于电气设备引起,12.5%为机械撞击所致;4%为油料火灾;6%火因不明。从火灾探测看:55起火灾中,有46%是人发现;48%是火灾探测器报的警;6%是人和火灾探测器同时发现和报警的。从火灾扑救方法看:55起火灾有12.5%是人踩灭的;52.5%是干粉,CO²等天燃扑灭的。25%是自动灭火系统扑灭的;还有4%由消火栓出水扑救的;这55起火灾都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也没有发生核泄漏。

3.核电站的火灾预防

核电站的 危险性是相当大的。一个输出电量为30万千瓦的反应堆,运行时需产生90万千瓦的核电,也就是说反应堆输出的电量仅为产生电量的1/3。如果反应堆突然停止供电,但堆蕊还在运转并继续释放能量,据测算反应堆停止从8小时后能产生原电量10倍以上的能量,即一座输出电量为30万千瓦的反应堆,如突然停止供电,8小时后能产生900 万千瓦的核电。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能量,这一情况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核电生产的安全。法国核电站的技术规范是由核防护研究所制订,核安全局审核,工业与外贸部审批颁发并与核安全局负责日常的监督实施。核电站火灾预防的主要途径:(1)稳定的结构。核反应堆采用混凝土封闭,其厂房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以防止核泄漏和火灾的发生;(2)防火分隔。划分防火区,防火门的耐火的极限1.5小时以上,控制火势的蔓延;(3)封堵严密。各种管廊、管沟、风道、夹层及其他部位采取合理有效的封堵措施,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4)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采用阻火电缆,尽可能少地使用易引进火灾危害的设备,减少可燃物;(5)防排烟。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排烟措施,把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烟雾及时排出去;(6)火灾探测。进行火灾自动探测,迅速及时探知火灾的发生及发生点;(7)可靠的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水、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为提高系统安全,对部位的电流、电缆、灭火系统均采用了“双保险”,一旦一处发生故障,另一回路将会自动切换运行。

4. 法国核故障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国家:设核安全部级委员会。由总理直接领导,有关部部长组成。部级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12—13人组成,从各部委抽调,秘书长相当省长一级,主要职责:发生重大核事故时进行协调指挥,主要部门的职责如下:

外交部:报告国际原子能委员会,通知欧共体及邻近的国家。

环境保护部:报告国际原子能委员会。负责水源、空气等测试;协助事故所在地的省长处理核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运输部:指挥全国交通,停止向核事故地区的火车、飞机、船舶的运行。省长有权指挥辖区的交通。

国防部:需要时,派遗国家宪兵、防化部队进行干预。

内政部:搜集信息,协调、指挥消防部队和警察处理事故。

工业部(又称工业与外贸部):核安全主管部门,设指挥中心。发生核事故后,对省长和有关部门提出救援意见和信息。

核安全防护研究所:①有关专家根据区域和分工不同,发生核事故后,接到通知,立即赶赴有关安全委员会和指挥中心,参与指挥、调度。②提出核事故信息,建议核事故处理措施。③负责核事故原因的调查协调工作,一星期后,提出事故的后果及进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意见。

(2)省长:省长是遇到事故,命令执行特别干预计划的唯一的人。职责:①通知市长及市民;②有必要时下命令采取特别干预计划。

(3)核电站:每个核电站都设有救援与消防指挥中心,直接受站长的指挥,该中心也是一个多功能机构,负责电站的所有安全技术问题,核电站站长是发生核事故后,下命令采取内部干预的唯一的人。

| 发布时间:2011.10.29    来源:    查看次数: